文睿研究:虛擬貨幣監管「通知」的看點在後續條款
發佈: 2009-7-02 13:50 | 責任編輯: 吳金蘭 | 來源: 遊戲官方
6月26日,文化部商務部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絡遊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首次明確了「虛擬貨幣」的定義,明確指出同一企業不能同時經營虛擬貨幣的發行與交易,並表示要嚴格監管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
文睿研究認為此次「通知」出台意義重大,但關鍵還是看後續條款:
1. 最直接的影響:禁止了「開寶箱」等賭博類玩法,將減少部分遊戲收入;
本次通知第二十條明確規定「網絡遊戲運營企業不得在用戶直接投入現金或虛擬貨幣的前提下,採取抽籤、押寶、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遊戲道具或虛擬貨幣。」這其實相當于于禁止了目前遊戲中廣泛存在的一種「開寶箱」及和其類似的賭博性玩法。我們認為這是「通知」對遊戲運營商最直接的影響,將減少部分遊戲收入。
「開寶箱」玩法由來已久,而且在最近的兩年迅速的被大量的大型遊戲和休閒遊戲平台採用,這種玩法上手簡單而且極易上癮,玩家只需要花費一定的虛擬貨幣就可以開啟一定次數的箱子,並隨機獲得一些諸如虛擬裝備的獎勵,和其類似的玩法包括「轉輪盤」等,大量的玩家沉迷其中,因而也為遊戲企業帶來了大量的收入。
此次《通知》明確禁止了此類玩法,一方面剎住了遊戲中賭博之風的蔓延和氾濫,維護了健康的遊戲環境,保障了遊戲玩家的利益。從另一方面來說,此類玩法被禁止後,也將刺激遊戲企業去開發更多的健康的遊戲玩法以吸引玩家付費。
2. 深遠影響:通過網絡遊戲試點虛擬貨幣監管,預防虛擬貨幣衝擊現實金融體系;
虛擬貨幣衝擊現實金融體系是監管各方最擔心的事情。以往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交易缺乏監管滋生了很多問題,例如部分地下錢莊利用網絡遊戲洗錢。
更讓人擔心的則是虛擬貨幣的使用範圍日趨擴大。原本虛擬貨幣的使用範圍僅限於發行商自身提供的互聯網服務,但是隨著某些虛擬貨幣影響力的增大,其使用的範圍也擴展到了其他服務提供商提供的服務甚至是實物產品。這種情況如果繼續延續下去後果是非常嚴重的,一旦虛擬貨幣的規模從當前的幾百億到未來的上千億、上萬億(互聯網滲透進人們的商務、休閒、娛樂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經是一個不可逆轉的大趨勢,誰也不能保證虛擬貨幣未來的規模不會有這麼大),屆時極有可能衝擊現實金融體系。
此次「通知」明確規定了網絡遊戲虛擬貨幣的交易和發行的需要受到監管,並在第八條中明確了「網絡遊戲虛擬貨幣的使用範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它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儘管細則還未出台,但是可以看出政府對虛擬貨幣監管的決心,網絡遊戲的虛擬貨幣監管可能只是試點,未來一方面會出台監管細則,另外一方面監管範圍也很可能會擴展到其他的虛擬貨幣領域。以防止虛擬或衝擊現實金融體系,並杜絕通過網絡遊戲洗錢的不法行為。,
3. 虛擬道具和遊戲幣的發行及交易暫未受到約束,「打金工作室」並不受影響;
本次「通知「在第一條明確規定虛擬貨幣「表現為網絡遊戲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數等形式,但不包括遊戲活動中獲得的遊戲道具」,也就是說虛擬貨幣指的是QQ幣、盛大點券等,並不包括玩家在遊戲中通過遊戲活動獲得的虛擬道具和遊戲幣(例如打怪後掉落的金幣等)。但事實上,玩家在交易虛擬道具和遊戲幣的過程中也產生了很多問題:
2008年中國的網絡犯罪中,大部分都和盜號、盜虛擬裝備相關。虛擬道具的價值已經得到了玩家的認可,但是部分運營商的的技術手段去還不足以百分之百保障玩家虛擬財產的安全,虛擬物品交易平台也存在一些漏洞和問題。巨額的利益和利益傳送過程中的漏洞使得一條盜號的灰色產業鏈開始形成並蔓延——這條產業鏈有人負責通過技術手段利用遊戲或者交易平台的漏洞盜取玩家的遊戲賬號、密碼,有人負責通過一些交易平台來銷贓。玩家的賬號、裝備被偷後,往往會選擇到公安局報案,但運營商和交易商沒有能力或者是認為自己沒有義務出具證據,雙方的扯皮最終讓這些玩家的正當權益無法保障。部分玩家在交易平台上購買了贓物(被偷盜的虛擬道具和賬號),案件偵破後,這些賬號和道具歸還了原玩家,可是花錢購買這些贓物的玩家卻蒙受了損失。
但是此次「通知」還未約束遊戲幣和虛擬道具的交易,「代練、打金工作室」受到的影響有限,玩家在交易此類虛擬物品時得權益仍未得到保障。
4. 「通知」只是邁出第一步,後續條款值得期待。
基於以上的分析,文睿研究認為「通知」只是第一步,後續將會有補充條款。出現這種分階段出台政策的原因是:虛擬貨幣引發的問題過於複雜,涉及的政府監管部門太多,而且虛擬貨幣的形態也在不斷發展和變化中,所以針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文睿研究未來出台的相關政策將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進一步明確虛擬貨幣的定義,明確監管範圍。目前全世界還沒有一個國家明確了虛擬貨幣的定義,只有少數國際金融組織和美國等國家的金融組織在一些文件報告中對電子貨幣進行了定義。也就是說,網絡服務商發行的虛擬貨幣在全世界都還是一個新興的課題,網絡遊戲的主管部門需要和人民銀行、高校、研究機構等探討來逐步的完善虛擬貨幣的定義;
其次,探索明確虛擬物品的物權,規範虛擬物品交易鏈條中遊戲運營商、交易商和玩家的權利和義務。如前所述,虛擬物品交易過程中已經滋生盜號等眾多問題,政府主管部門應該探索促進網絡遊戲運營商、交易平台合作,力圖做到交易過程可監控,並明確出玩家賬號或道具等被盜之後各方的權責,以使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有據可查,有法可依;
最後,明確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交易監管的細則。切實有效的防止虛擬貨幣衝擊現實金融體系,杜絕通過網絡遊戲洗錢的行為。












